2019年全国自由搏击锦标赛暨中国自由搏击职业联赛资格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25-12-18 06:22:23|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武警政治部,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俱乐部。
(一)每参赛单位限报运动员7人,可报领队或教练1人,队医1人,共9人。每参赛单位报名运动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
(二)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组委会统一进行编排。在规定的时间对参赛选手进行称量体重。
团体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每队按所获前5名积分的多少计算团体总分,高者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照新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请各单位、俱乐部填写报名表,务必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搏击部公共邮箱审核并电话确认,打印报名表加盖单位俱乐部公章及医院体检章报到时递交给大会组委会,逾期者不予受理。
仲裁、裁判员等大会工作人员于3月26日下午18:00前报到、各代表队于3月27日下午18:00前报到,详细报到地址请看补充通知。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戴由大会提供的护具(护腿、护胸、拳套)。比赛服装、护齿、护裆、缠手带自备。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身体检查证明以本次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大会不再负责为各队联系体检及保险事宜。以上各项任缺一项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各运动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监督组将对运动员进行体格抽查,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四)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运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五) 各参赛队本次比赛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240元。市内交通费每人100元,往返交通费自理。